本报讯 大商所昨日发布通知,为保障场外期权业务的平稳运行、进一步整合场外衍生品业务体系,大商所制定了《大连商品交易所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修改了《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交易商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为《大连商品交易所场外衍生品交易商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修改了《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业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新的相关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(鲍仁)
大商所进一步整合场外衍生品业务体系-博易大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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